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8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7月1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以自有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829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共计1,0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占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3,876,483,864股,下同)的约0.0258%。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增持)。
2018年7月19日,接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增持本公司股份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复星高科技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7月19日,复星高科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均价人民币约
8.29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共计1,000,000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829万元。本次增持的A股股份占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即
3,876,483,864股)的约0.0258%。
本次增持前,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2,655,050,207股股份,
占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约68.49%;本次增持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2,656,050,207股股份,占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约68.52%。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四)增持金额及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即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累计增持
比例不超过截至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增持);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复星高科技承诺,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