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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ST中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46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公司股票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条件,据此,公司董事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3 年 4 月,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尚未完成、重整后持
续经营能力有待进一步恢复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情况及经营情况

  2024 年 3 月 29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5231 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0011000159
号)。经审计,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58 亿元,同比增长 12.43%。
净利润顺利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007.77 万元,同比增长 12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03.71 万元,同比增长101.39%;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75亿元,同比增长151.34%,自主造血能力大为增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稳步增长,达到15.89 亿元。此外,公司资产结构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率已下降至 59.59%,同比下降 11.03%。重整完成后随着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战略及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已得到明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后续将会继续改善。

    (二)公司向中恒汇志及应履行补偿义务主体提起专项诉讼的情形

  公司就与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及其相关方之间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豪恩”)、中安消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已于2023 年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公司及深圳豪恩起诉中恒汇志及其相关方的案件已判决,并已按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深圳豪恩申请执行的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资产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就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未履行业绩补偿事项已通过沟通发函、持续督促、司法途径继续推进追偿进程,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害,切实积极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当前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司法重整债务清偿工作已接近尾声,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公司不仅具备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已具有长期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亦不会因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未完成受到影响,若控股股东业绩补偿尤其是现金补偿得以实现,将大幅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进而促进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也将继续推动后续追偿工作等事宜。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经过逐项排除,公司也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各
项条件。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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