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38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第一期数量:2,498,685 份
股票期权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数量:15,267,615 股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自 2023 年 3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共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17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8 名对象授予 6,550.00
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 1,015.00 万份,行权价
格为 2.00 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5,535.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 1,005.00 万份,登记人数 42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6、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5,332.00 万股,登记人数 121 人。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7、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 2 名已离职的首次激励对象的 1,1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8、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9、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向 15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的 1,2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1.25
元/股。
10、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4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015.00 万份
(3)授予人数:43 人
(4)行权价格:2.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 年 6 月 1 日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4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5,535.00 万股
(3)授予人数:127 人
(4)授予价格:1.2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2023 年 6 月 19 日
(7)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00.00 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57 人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届满。
(三)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
(一)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
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