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
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因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
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中安”,股票代码仍为600654,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2022)鄂 01 破申 27 号】《民
事裁定书》以及【(2022)鄂 01 破 26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告:2022-07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相关风险已消除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管理人向武汉中院提交了《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以下简称“监督报告”),报告了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中安科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提请武汉中院裁定确认《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 01 破 26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中安科《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022 年 12 月 27 日,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安科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如获得批准,公司仍存在因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中安”,股票代码仍为 600654,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目前仍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2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