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且存在重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及 2022 年 3 月 1 日发布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021),现将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131,000 万元到-91,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
露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若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重整申请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告:2021-05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上述重整事项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见公告:2022-025)。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因上
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