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8-017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若公司2017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若公司2017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表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的,则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上交所出具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时间
如若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四、其他事项
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
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目前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17年度审计结果及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预约披露日期为2018年4月14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