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4-4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
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万股。2014年8月2日,公司与华晨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1000000493770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受托资产经营管理,开发、设计各类汽车、发动机及零
部件并提供技术咨询,制造、改装、销售各种轿车(以国务院授权的相关部门公告为准),
发动机及零部件(含进口件),并提供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设备、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与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制造设备、房地产开发、新能源开发相关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资本运作、内控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加工服务业务,租赁服务,开发
与上述经营有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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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国有资产经营、受托资产经营管理。
股权结构:华晨集团直属辽宁省人民政府。
三、附条件生效之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2014年8月2日,公司与华晨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1、认购数量
认购数量为20,0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认购数量亦随之调整。
2、认购价格
认购价格为2.59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认购价格亦随之调整。
3、认购方式
华晨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支付方式
华晨集团应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且公司发出书面
缴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标的股票的全部价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主承销商为
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由主承销商划入甲方为本次
现金认购股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华晨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1)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发行;
(2)申华控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7、违约责任条款
申华控股和华晨集团同意并确认,在股份认购合同签署后,双方均应依照诚实信用
原则严格遵守和履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股份认购合同,均应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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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份认购合同未附带任何未披露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华晨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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