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09-004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41.49%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丰公司)39%的股权,其中: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仪电)转让31%的股权,向长丰公司管理层转让8%股权。公司向非
关联方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实业总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
长丰公司2.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合计为41.49%。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
董事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陈燕生
先生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以56,987,760.35 元人民币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41.49%股
权,其中:拟转让给上海仪电的价格为42,712,968.35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
商誉转让: 528,168.35 元), 拟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的价格为:
10,886,400.00 元人民币, 拟转让给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的价格为:
3,388,392.00 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仪电为长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仍持有长
丰公司26.64%的股权,为长丰公司第三大股东。
因交易金额超过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本次交易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2
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
42.49%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
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给上
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8%股权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2.49%股权转让给长
丰实业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陈燕生先生表示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09 年4 月23 日,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长丰公司管理层、
长丰实业总公司在上海正式分别签署了《关于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合同》,公司以56,987,760.35 元人民币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41.49%
股权,其中:转让给上海仪电的价格为42,712,968.35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商誉
转让:528,168.35 元人民币),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的价格为:10,886,400.00
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的价格为:3,388,392.00 元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的规定,上海仪电
控股(集团)公司、长丰公司管理层为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转
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金额超过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231,822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市
田林路168 号,法定代表人蒋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
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上海仪电控股(集
团)公司总资产为13,078,711,216.17 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011,408,569.70
元人民币。
长丰公司管理层为长丰公司总经理洪斌先生及其经营团队,洪斌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兼长丰公司总经理。
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 万元,注册地上海昌平路999 弄2
号603 室,法人代表傅一夫。公司经营范围: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投资
入股、兴办经济实体、国内商业(除专项规定外)。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上3
海长丰实业总公司总资产为22,584,794.99 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9,194,257.75
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87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
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金豫路818 号,法定代表人顾有根,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
卡及其模块、系统的开发研制和生产销售。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显示,长丰公司资产总额为21,468.60 万元,负债总额为7,906.75 万元,
净资产为13,561.85 万元,2008 年度净利润为1,741.23 万元。
截至目前,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68.13%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30.3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0.51%
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 0.51%
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公司 0.51%
合 计 1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 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日期及价格:
2009 年4 月23 日,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长丰公司管理层、
长丰实业总公司在上海分别签署了《关于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
同》,公司以56,987,760.35 元人民币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41.49%股权,
其中:转让给上海仪电的价格为42,712,968.35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商誉转让:
528168.35 元人民币),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的价格为:10,886,400.00 元,转
让给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的价格为:3,388,392.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我公司仍将持有长丰公司26.64%股份,为长丰公司第三大股东。
2)、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上海仪电、长丰公司管理层、长丰实业总
公司向公司支付总标的额的20%作为定金,若本合同未能满足生效条件,公司将4
全额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上海仪电、长丰公司
管理层及长丰实业总公司向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定金抵作股权转让
款。
3)、股权转让生效时间: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
凭证后生效。
2、 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是按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DZ090090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确认值为依据确定的。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36,080,000 元人民币,按交易标
的41.49%持股比例折算得净资产评估值为56,459,592.00 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长丰公司是国内较早经营IC 卡及模块封装的生产企业, 由于长丰公司生产
产品单一,且其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导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从2008 年下半
年以来,长丰公司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下滑,对其效益产生冲击。为了改
变这种状况,长丰公司拟采取更大的投入,促使产品进行转型。但在目前的宏观
形势背景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因此,公司拟将长丰公司的部
分股权进行转让。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将专注于绿色照明产业的发展,公司拟
集中资源,将公司的主业聚焦再聚焦到绿色照明产业,争取实现公司绿色照明产
业超常规快速发展。因此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我公司聚焦照明产业的发展战略,转
让所得公司将增加对绿色照明产业的投入。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考虑到公司整体战略定位及支持
公司集中资源专注于发展照明产业的部署,拟受让长丰公司31%股权。本次股权
转让后,仪电集团将控股长丰公司,并对长丰公司在技术、资金上给于支持,对
长丰公司也会带来积极的效果。同时,为了更好地激励长丰公司管理层对长丰公
司今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公司拟将长丰公司8%股权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
层。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对长丰公司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为5
92,925,046.49 元人民币(其中商誉为528,168.35 元人民币),以56,987,760.35
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转让长丰公司41.49%股权将增加公司当期损益191,4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