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2021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共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4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3 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4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万业企业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3 人)和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 1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臻,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成,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1万元(含税)。上一期审计收费情况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84.8万元(含税)和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9.8万元(含税)。2022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