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出让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10月16日在新黄浦集团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明烈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长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持有90%股权的上海欣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宏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就156#土地使用开发权益转让签署转让意向书。
上海宏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业务技术咨询,注册地址:上海重庆北路168号208室。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出让资产的主要内容:
156#地块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以南、河南中路以西、九江路以北、山东中路以东,土地规划编号为156,土地面积5320平方米,经双方协商,上海欣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156#土地使用开发权益拟以2.7亿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宏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意向书签定日期、地点:
156#地块使用开发权益转让意向书签署日期:2001年10月16日;
地点:上海。
四、协议生效时间:
156#土地使用开发权益转让的正式合同签定后生效。
五、付款方式:
正式合同签署后,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分期付款,2001年底付清50%,最后付款期限为2002年底,同时完成156#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交接手续。
六、本次资产出让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让不仅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量,更使公司盘活了存量地块,156#土地使用开发权益出让能给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估算为出让资产总额的10%左右。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