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7 号中国文化大厦 16 层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一季报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
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郑静女
士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直接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计划的资金需要,公司 2023 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
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 ESG 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ESG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钱梦雅女士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和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