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重组进度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持续信息披露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现将2001年5月的重组进度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的进展情况:
1、银行债务重组进展
本公司在4月份资产重组报告中披露的已签定债务清偿协议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农业银行宝山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长宁支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目前正按协议 的约定执行中。
银行债务新的进展如下:
(1)2001年5月14日本公司、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意向书”(意向书的相关内容已于200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的 基础上达成“债务清偿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同意上述贷款本息合计75052117.7元,由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120万元人民币负责清偿。相关内容已于200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
(2)上海银行
本公司欠上海银行(下属三个支行)借款本金8,501,650.73元,利息3,070,939.51元。2001年5月24日本公司、上海银行、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清偿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将原向上海银行借款时抵押的部分物资和车辆(帐面价值203万元)转让给上海银行,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股270万股(每股作价2.4元)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用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
(3)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双鹿公司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1,780,000.00元。
2001年5月29日,双鹿公司、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双方签定了“清偿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双鹿公司将其拥有的天山路651号老大楼1栋、成型车间工房的产权转让给招 商银行上海分行用以清偿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所有借款本息。
2、委托贷款
(1) 新产品基金会委托贷款
本公司向上海市新产品基金会借款的人民币30万元新产品基金和未按期支付的利息11万元,于2001年5月14日经上海市新产品基金会同意,予以豁免(沪新基金2001第18号)。
(2) 长宁区财政局委托贷款
本公司欠长宁局财政局委托贷款本金845万元,利息1163160.10元。2001年5月25 日本公司与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签定协议。根据协议,长宁区财政局同意将上述欠款 全部转入上海双鹿电冰箱有限公司。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负责与长宁区财政局协商转移后的处置方案。
3、其他非银行债务
截止到2001年5月24日,本公司已与21户债权人达成清偿协议并执行完毕,涉及本 公司债务金额总计2419.47万元,本公司为此获得豁免债务1109.24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刊登在2001年5月26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此外,本公司于2001年5月30日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和解协议书”。本公司原欠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到期债务4461130.4元,欠上海紫虹贸易有限公司到期债务7447108.29元,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和上海紫虹贸易有限公司 已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对本公司的债权转移到上 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欠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11908238.69元到期债务。根据协议,上述债务的清偿方式为本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204万元,并以本公 司的发起人股70万股股权转让给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4、截止5月31日的债务清偿情况和对剩余债务的处理方式截止2001年5月31日,即整体资产置换的审计评估基准日,本公司共7.177亿元债务中,已获得解决的共约6.034亿元,占总债务的比例为84%。尚未解决的债务共1.143亿元,将通过整体资产置换转移到白猫集团下属的上海双鹿电冰箱有限公司,白猫集团将为该等债务的置换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二、中期赢利计划的进展情况
1、托管资产
本公司第十一次(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29日上午在华夏宾馆三楼华 夏会议室举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以及 托管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的议案,即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将下属全资子公司上 海牙膏厂有限公司委托给本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逐月收取,即托管期限内每月本公 司向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托管费人民币50万元。详见刊登在2001年5月30 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出售部分法人股股权
(1)本公司已将持有的121万股“宏盛科技”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上海聚劲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因此获得投资收益1,554,000.00元;本公司已将持有的11881376股“ 上海金陵”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宏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因此获得投资收益21,532,320.00元。具体情况详见刊登在2001年5月26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关 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2)本公司已将持有的13家上市公司的社会法人股共计13476422股转让给上海 南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①上海南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上海南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 号:3101151014167)。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庆治。住所:上海东方路877号1203室。该公司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及资产管理,以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的 大股东南部集团创建于1995年,是经浙江省计经委、体改委批准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该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②协议签定时间:2001年5月22日
③协议内容:本公司将本公司持有的13家上市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13476422股(帐面总金额28,605,358.64元)转让给上海南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总金额30,000,000.00元。13家公司社会法人股的明细如下:
股票名称 帐面金额(元) 数量(股)
中纺机 8,180,000.00 3432000
天宸股份 4,522,400.00 5023200
华联商厦 2,118,790.00 718740
龙头股份 5,835,000.00 1800000
电器股份 465,400.00 120000
申达股份 318,400.00 145200
第一食品 650,993.64 300672
嘉宝实业 572,800.00 187200
第一百货 978,655.00 240240
永生股份 1,517,400.00 365010
商业网点 937,520.00 490776
广电股份 2,450,000.00 605000
上海九百 58,000.00 48384
合 计 28,605,358.64 13476422
④协议执行情况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协议于2001年5月24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公证,此项交易正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转让交割。本公司因此获得投资收益1,394,641.36元,并将对本公司中期盈 利产生影响。
由于以上工作的有序进行,本公司预计2001年中期将赢利。
三、资产置换工作进展
资产置换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1、本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5月18日上午召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整体资产置换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01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整体资产置换后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 题的议案。
(3)审议通过改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更名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以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以上内容详见刊登于2001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的“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5月18日上午召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1)审议了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公司整体资产置换的议案”和相应的改选董 事会成员、公司更名、修改公司章程、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通过了监事 会的监督意见。
(2)审议通过改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01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的“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3、本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资产置换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发布了补充公 告,详见刊登于2001年6月5日《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
4、资产置换的审计、资产评估及确认已完成
(1)本次资产置换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6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华业字〖2001〗第941号和 华业字〖2001〗第942号)。经审计,置入资产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2001年5月31日的 净资产为172,768,611.47元,置出资产上海双鹿电器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为174,417,431.44元。详见刊登于2001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本次资产置换以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东洲评报字〖2001〗第192号文《关于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整体资产与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置换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沪东洲评审字〖2001〗194号文《关于上海牙膏厂有限公 司整体资产拟与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置换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具体数据如下:
(以200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 单位:万元
帐面净资产 评估值
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7441.74 21628.00
上海牙膏厂有限公司 17276.86 21716.10
上述结果已经获得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以沪评审〖2001〗371号文和沪评审中心 〖2001〗372号文确认。
差额部分88.1万元由白猫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海双鹿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刊登于2001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5、资产置换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已出具并公告
(1)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6月5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刊登于2001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2001年6月5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刊登于2001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双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