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决议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5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在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2000)244号文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须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能生效。现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2001)430号文《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决议生效,特此公告如下:
公司拟受让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的25%股权,共计1000万股,每股受让价格授权总经理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经上海市评审中心确认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商议确定。受让后,龙头共持有华纶印染1500万股,占37.5%股权。详见《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和《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1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增加对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纶印染”)的投资。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受让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12.5%的股权,共计500万股,每股受让价格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经上海市评审中心确认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商议确定。
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的直接或间接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浦东大道1474号—1484号14楼;法定代表人:倪志华;注册资本:16749.2786万元;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毛条、毛纱、毛纺织品及服装,纺织技术的咨询,投资兴办企业,经营本企业自产的面料及毛纱、服装 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 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 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是于1999年9月由上海华申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第九印染总厂、上海龙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文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经营者群体(18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而成,投资比例分别为31.25%、18.75%、12.5%、12.5%、12.5%、10%、2.5%,注册资本4000万元。华纶印染注册地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0号,法定代表人:奚文源,经营范围:各种棉、麻、化纤及其混纺服饰面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华纶印染在1999年9月组建后,当年做到盈亏平衡,2000年生产走上正轨,特别是从2000年8月份起,经济效益递增明显,2000年实现利润636万元,2001年以来,上海印染行业总体不景气,但华纶印染却逆势而上,取得良好业绩,1-9月实现利润832万元,预计全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履行程序
1、各方的法定名称: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2001年11月29日;
3、交易额:12.5%股权;
4、交易的定价政策:此次交易,受让价格以经上海市评审中心确认的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商议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9月30日;
5、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性质为股权,比重为12.5%;
6、交易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7、此次关联交易已经三毛股份董事会、龙头股份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转让价格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将于12月底完成,所以对公司本年度的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增加对华纶印染的投资符合公司做大纺织主业的发展战略,填补了公司梭织面料的空白,充实发挥产业链优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2001)430号文《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3、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1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增加对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纶印染”)的投资。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受让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12.5%的股权,共计500万股,每股受让价格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经上海市评审中心确认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商议确定。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的直接或间接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888号;法定代表人:席时平;注册资本:33,821.08万元;经营范围:两纱两布,各类纺织品,服装,复制品及技术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及技术进出口,合资合作,三来一补,金属材料,建材汽配,轻工电子,仪表电器,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工艺品,灯具,水产土产,杂货,咨询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详见《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履行程序
1、各方的法定名称: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2001年11月29日;
3、交易额:12.5%股权;
4、交易的定价政策:此次交易,受让价格以经上海市评审中心确认的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商议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9月30日;
5、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性质为股权,比重为12.5%;
6、交易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7、此次关联交易已经龙头股份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尚需申达股份董事会通过。公司将在转让价格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将于12月完成,所以对公司本年度的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增加对华纶印染的投资符合公司做大纺织主业的发展战略,填补了公司梭织面料的空白,充实发挥产业链优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2001)430号文《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