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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9 沪市 华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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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3-01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205,709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授予激励对象 339 人,授予价格为 5.86 元/
股,实际授予数量为 1,291.94 万股。

  2、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一款:“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鉴于激励对象洪昌地已离职,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8,353 股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款:“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统一回购注销。” 因考核原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14 人合计 197,356 股
需回购。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一款:“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触发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序号    单位      姓名      分类    回购注销股数(股)

          1    地下院    洪昌地    离职          8,353

        合计    --          --        --            8,353

  鉴于激励对象洪昌地已离职,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8,353 股按照《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款:“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 因考核原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14 人合计 197,356 股需回购。

  3、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205,709 股。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实施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86 元/股调整为 3.062 元/股。

  3、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3,082,523    -205,709    32,876,8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37,860,305                937,860,305

 三、股份总数                    970,942,828    -205,709    970,737,119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十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洪昌地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353 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第二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第三款:“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注销。”因考核原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14人合计 197,356 股需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及公司减资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八、其他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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