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海南欣龙无纺股权转让的警示性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1日已与海南欣安实业总公司、海南柯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各方签字后已生效,并正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条款批准豁免手续,故本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为使股东能对股权转让协议内容进行了解,现特作如下警示性公告:
1、股权转让标的物:本公司持有的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的30%的股权计6150万股(股票代码:0955,股票简称:欣龙无纺)。该股份的性质是发起人股份,本公司持有该股份的时间尚未满三年。
2、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海南欣安实业总公司受让2732.65万股,受让后该公司总计拥有欣龙无纺7784.64万股,占欣龙无纺总股本的37.97%;海南柯鑫投资有限公司受让3417.35万股,受让后该公司拥有欣龙无纺3417.35万股,占欣龙无纺总股本的16.67%。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欣龙无纺的任何股份。
3、转让价格:6150万股,总计转让价款为9000万元,等同于本公司对欣龙无纺的初始投入。
4、转让股款支付时间安排:2000年7月25日前支付7500万元(现已收妥),剩余1500万元待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权转让后的三天内支付,并同时办理正式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5、股权托管:本公司已在2000年7月25日向股权受让方提交了“股权托管书”,在正式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之前,本公司将持有的欣龙无纺股权以书面形式委托受让方进行管理。受让方享有托管股权自2000年1月1日—正式办理股权交割期间的收益权和自2000年7月26日—正式办理股权交割期间的表决权,同时在此期间受让方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6、转让双方一致认为:自申达股份退出欣龙无纺董事会和监事会之日起,欣龙无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财务状况的变化与转让方无关。
7、受让方已了解欣龙无纺的现状,并承诺不以不了解欣龙无纺的现状为理由要求终止协议。
8、海南欣安实业总公司收购后持股总数超过30%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原作为欣龙无纺第一大股东期间,未与欣龙无纺发生过任何关联交易,未获取过任何额外收益,也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有关条款需经中国证监会豁免批准,本公司就此股权转让事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另定。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