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1-03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A股限制性股票的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相关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8 日,不少于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试行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