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整体收购破产后海口轮胎厂的公告
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对破产后的海南省海口轮胎厂实施收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口轮胎厂概况及本次收购简要过程:
海口轮胎厂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占地105亩,为化工部轮胎定点生产企业。现具有35万套轮胎的年生产能力,生产斜交载重胎、轻卡乘用胎、农用胎等20多个规模品种。现有职工2000名,退休职工参加统筹。经海南海口会计师事务所对海口轮胎厂评估,资产总额183060864.25元。其中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调整评估值和生产经营办公用土地使用权评估三项合计为67686866元。
应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和海口轮胎厂的邀请,我公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6年9月5日组成以蒋应时董事长、顾维良总经理为首的五人考察组,就收购接收破产后的海口轮胎厂一呈到海口市进行了考察。考察组与海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债权银行、海口轮胎厂洽谈后,于1996年9月7日签订了《关于海口轮胎厂破产后整体收购的意向书》。1996年10月19日顾维良总经理再次率队赴海口洽谈了关于收购破产后的海口轮胎厂具体事项。1996年11月11日我公司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正式签订《关于海口轮胎厂破产后整体收购的协议书》。
本次收购从本公司角度来讲,是以较低的投入、最快的速度获得一个初具规模的生产企业,是公司实施资产经营、优势扩张的发展道路所跨出的实质性一步。海南省是全国最大的橡胶种植基地和经济特区,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市场、政策优势,能为公司发展大集团、实现“九五”腾飞提供良好基础。
二、收购形式及价格:
本次收购为全额收购、整体接收,收购后海口轮胎厂为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
本公司以67686866元价格收购海口轮胎厂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抵扣破产生职工安置费,本公司实际支出14636866元。本公司不承担海口轮胎厂破产前的债权债务。
三、有关本次收购的备查文件:
1、《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关于同意整体收购破产后的海口轮胎厂的决议》。
2、《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海口轮胎厂破产后整体收购的协议书》
3、《海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文》
4、《海南海口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海口轮胎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查阅地点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