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3-010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基本概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此项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3、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相关风控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应该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者进行不正当使用。
5、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据实际进展情况披露所购买理财产品种类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其闲置自有资金 2.5 亿元购买较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规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部门来保证资金安全,使现金管理能够得到监督和保障。
3、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示同意。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58,946,479.41
负债总额 1,239,059,14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73,908,147.74
货币资金余额 478,291,969.53
项目 2022 年 1 月—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32,77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313,566.47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