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21-066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经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
易为开展日常经营所需,其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1-030)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36)。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所涉及的 2021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空调压缩机、电机等主营产品较上年产销情况回暖,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最新销售预测,为保证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拟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3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1 现增加后 预计占
类别 关联人 原 2021 年 年第三季 本次增加 2021 年全 同类业
预计额度 度末已发 金额预计 年预计 务比例
生金额
销售 格力电器 236,000 173,237 30,000 266,000 17.73%
商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汇通三路 108 号办公 608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注册资本:601,573.087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研发、制造、销售: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风机、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及相关零部件;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机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通讯终端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消毒器械;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通风电器具、其它家用电力器具及相关零部件;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炊具及配件、餐具及配件技术;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泳池水处理、中央热水工程;新能源发电产品、储能系统及充电桩;电源、变流器、逆变器电力产品;直流电器及设备;节能产品、照明灯具制造、节能工程;电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能源信息集成管理系统;销售、安装及维护:中央空调、制冷、空调设备、洁净空
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机、空调热水一体产品、燃气采暖热水炉设备、燃气供暖热水设备、热能节能设备、新风及新风除霾设备。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关联交易目的、定价政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了提升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向格力电器销售空调压缩机、电机等产品,有利于更好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营业规模。公司与关联方贸易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贸易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