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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19 沪市 海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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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19:海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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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基于独立判定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贸易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 7 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7 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52,5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已按《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事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杰、 余卓平、王玉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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