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8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24-007
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华谊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为3.6亿元;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吸收存款业务余额为7.70亿元,发生的发放贷款业务余额为4.03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拟与上海华谊、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上海华谊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上海华谊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 年 1 月; 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顾立立; 注
册资本:人民币 347,630 万元;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化工产品及设备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药产品的投资,从事化工医药装备工程安装、维修及承包服务,承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 560 号。
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总资产
10,508,327.35 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 4,683,712.67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427,569.32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191,202.70 万元人民币。
2、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性质: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徐力珩,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1271 号 15楼。
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总资产
2,558,106.77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176,964.1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55,715.0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8,589.96 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款、贷款服务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和收费标准(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和收费标准),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并符合行业自律要求。结算服务等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按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相同信用评级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的原则确定。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及乙方根据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的要求,向其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三方确认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每一笔业务的具体内容,甲方及乙方和丙方或其联系人届时有权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本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
1、甲、乙方为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等信贷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15 亿元人民币;
2、乙方为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货币资金存款余额不超过8 亿元人民币;
3、乙方为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4、乙方为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
甲方、乙方在为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种类存款利率;
2、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乙方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丙方及丙方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三)协议签署及期限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杜绝超范围经营。财务公司设置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评估及控制的专职部门,设立了严格的贷款“三查”制度及“审贷分离”制度,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财务公司结合借款单位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经营前
景、还贷能力、资信情况和增信措施等对贷款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分析信贷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对各项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合同文本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前审查,保证贷款业务的合规进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上海华谊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上海华谊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有利于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华谊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春林先生、叶小鹤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