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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0-09-11

                  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名称:丰华圆珠
    股票代码:600615
    公司名称: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
    配股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配售类型:普通股
    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3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10的比例受让国家股与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
    配售数量:25327928股
    配售价格:每股3.30元人民币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关于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则的规定,按照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和1996年5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中和99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内容而制定,本次增资配股方案经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沪证办[1996]196号文和国家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6]95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6]19号文批准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异,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5号
    电话:021-63068888
    传真:021-63063076
    2、发行人:上海丰华圆珠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
    电话:021-58811688
    传真:021-5811023
    法定代表人:蔡瑞兴
    联系人:施顾达
    电话:021-58702762
    3、主承销商: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1号南方国际大酒店12层
    电话:0755-2256728-1201
    传真:0755-2256728-1204
    法定代表人:王景师
    联系人:彭周鸿、梁卫彬
    传真:021-62788788-865、866
    4、分销商: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崇焕
    联系人:冯志远、俞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斯大林大街63号
    电话:021-63259289
    传真:021-63259280
    5、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路67号
    电话:021-63566657
    传真:021-65359066
    6、发行律师事务所:上海浦东涉外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10号
    律师:俞卫锋、王维众
    电话:86-21-58204822
    传真:86-21-58203032
    7、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溧阳路255号
    会计师:张文枝 牟磊
    电话:021-65355518-3504
    传真:021-65465276
    三、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每股配股价:3.30元
    配售股份数量:25327928股
    2、股东配股比例:每10股配售3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除按10:3的比例配售外,还可以10:10比例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国家股与法人股的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20元。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712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和有关费用,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7512万元人民币。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12月6日
    除权基准日为1996年12月9日
    5、国家股股东出让配股的承诺:本公司国家拥有的股份为511.8016万股,其全部为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所持有,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6]95号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6]129号文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有关1996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国家股股东已同意将国家股应配股份中的907.2万股的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个人股股东,每股股权转让费为0.20元,剩余的626.3404万股由国家股股东承诺用现金配股,转配部分在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出台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6、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本公司法人拥有的股份为2034.8412万股,经向75户法人股单位发出"配股征询书",返回73户,占法人股股数比得99.65%。法人股股东已同意将法人股应配股份中的388.8万股有偿转让给社会个人股股东,每股股权转让费为0.20元,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法人股的配股权转让给社会个人股股东后,社会个人股股东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能上市流通,9户法人股股东承诺配股,法人股股东放弃剩余配股权195.6964万股。
    7、本次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售后公司总股本将达107797392股,详见股份变动表:(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预测) (预测)
A、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           51118016 6263404   57381420
    法人股           20348412  259560   20607972
    国家股和法人股
    转配给社会公众股          12960000  1296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1466428 19482954  90949392
B、已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2960000  3888000  16848000
    已流通股合计     12960000  3888000  16848000
C、股份总数:         84426428 23370964 107797392
    8、本次配股如能募足,配股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国家股 5738.14万股 占总股本的53.23%
    法人股 2060.80万股 占总股本的19.12%
    转配股 1296.00万股 占总股本的12.02%
    个人股 1684.80万股 占总股本的15.63%
    四、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6年12月9日至1996年12月20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①社会公众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②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168号仲盛金融中小18楼
    电话:021-62788788-865
    传真:021-62788788-896
    3、缴款办法
    ①个人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丰华园珠配股"买入单,每股价格3.3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②个人股东认购国家股和法人股转配股时,填写"丰华圆珠转配"买入单,每股价格3.50元(含转让费0.20元),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受让比例(1.0)后取整,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③法人股东凭介绍信、原始收据按现有股数的30%同比例配股,到上述地点交款。
    ④国家股股东凭介绍信按现有股数的30%同比例配股,到上述地点交款。
    ⑤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的处理办法: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负责包销,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转配部分由承销商包销58%,其余的由承销商负责代销,未被认购部分视作自动放弃。
    五、获配股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即388.8万股)的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在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没有作出新规定以前,社会公众股东受让的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配股权转让的股票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7512万元(已扣除有关费用),全部用于主业发展,投资项目:
    1、扩大水性圆珠笔和其他笔类产品出口项目
    本项目经沪经技基[1996]103号文件批准,总投资2260万元。目前是扩大水性圆珠笔、中性圆珠笔、荧光笔、修正液笔等产品生产和出口,国际市场对这类笔有巨大需求量,并有很好发展前景,国际市场以美、日为例,笔类产品销售量增长率在10%左右,美国生产各种圆珠笔已达30亿支,水性圆珠笔6亿支。目前生产圆珠笔10亿支,唛头笔10亿支,水性圆珠笔6亿支,而我国圆珠笔产量4.5亿支左右,出口不足1亿支,水性圆珠笔、中性圆珠笔、荧光笔等国内几乎是空白,随着计算机应用发展的办公现代化,一些如荧光笔、修正液等办公用笔市场也越来越扩大,因此,本项目发展产品有广阔的出口前景。
    该项目总投资2260万元,预计1998年建成达产后,每年增产水性圆珠笔和其它笔类产品4000万元,产品50%出口,每年新增销售收入11500万元,税金1895万元,利润1729万元,出口创汇575万美元。
    2、建立油墨公司
    国产圆珠笔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有相当差距,主要差距在于书写质量,而油墨的质量是影响书写质量的主要原因,国产油墨质量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我公司组织专门科研班子试制圆珠笔专用油墨,获得成功,为推广这一成果,公司决定开发扩建圆珠笔油墨生产线,该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由本公司全额投资,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提高油墨质量,解决书写冒油和自然冒油问题,提高圆珠笔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可形成年产500吨油墨的生产能力,利润240万元。
    3、成立各省市销售分公司
    当前,笔类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主动出击、重筑销售网络,扩大市场销售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拟投资800万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约20个分公司,牢固建立丰华产品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基地,也利于及时回笼贷款,年增工业利润166.72万元,商业利润41.68万元。
    4、一分公司三废迁建项目
    一分公司地处上海市成都北路116弄内,近人民广场,主要从事笔类金融零件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