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07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因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而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连续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
第14.1.1条第(四)项、第14.1.3条等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6月23日
起连续停牌。公司股票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鹏起”)于2020年6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连续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项关于暂停上市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公司已于2020年6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23日起连续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ST鹏起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20-1-012号)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调查字2020-1-013号),目前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若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未能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恢复上市的条件并申请恢复上市,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已多次发布公告警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