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33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为:临2019-014),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2018年度每股净资产3.88元测算,回购股价不超过4.27元/股,回购期限为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4日、2019年6月5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9-018、临2019-027、临2019-029、临2019-031),并于2019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为:临2019-021)。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由于未发生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低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中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截至2019年6月28日,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内部核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自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