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7-001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复星: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复地集团: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复地集团0.295%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复星,以标的公司
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为依据,协商作价人民币83,355,498.85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股权转让尚须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并到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一、交易概述
1、2017年1月,本公司与浙江复星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本公司将所持
有的复地集团 0.295%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复星。本公司投资成本人民币
1,057,459.45元,以标的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为依据,协商作价人民
币83,355,498.85元。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复地集团股份。
2、本次股权转让尚须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并到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浙江复星
(1)公司名称: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梁信军
注册地址:台州市耀达大厦289号1811室
主要办公地址:台州市耀达大厦289号181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0日
主营业务:日用百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度
总资产 20,280,000,000
资产净额 8,790,000,000
营业收入 14,800,000
净利润 64,970,000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3)浙江复星最近三年已逐步形成了以综合投资为主体的经营格局。
(4)浙江复星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本公司所持有的复地集团0.295%的股权
出售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本公司对资产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没有隐匿资产或负债的情况,未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资产持有情况说明:本公司于2001年购入复地集团0.295%的股权,投资成
本人民币1,057,459.45元。
4、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人代表:王基平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9楼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0415.5034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3日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及以上相关行业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上半年
总资产 73,062,283,700 75,525,885,7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602,974,300 13,970,325,400
营业收入 4,336,180,300 3,990,645,6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247,000 206,719,200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6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3)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9.41%
2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0.295%
3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95%
注: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复地集团股份。
(二)交易价格确定方法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复地集团 0.295%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复星,以标的公司
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为依据,协商作价人民币83,355,498.85元。具体金
额以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295%*2 为准,双方应在取得目标公
司2016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后30日内就差额部分进行结算。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标的: 本公司持有的复地集团0.295%的股权
2、交易价格:合计人民币83,355,498.85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全额一次性支付
5、交付时间:受让方应在产权交割单取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一
次性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标的资产的交付:以标的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为依据,协商作价
人民币 83,355,498.85元,具体金额以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0.295%*2为准,双方应在取得目标公司2016年9月30日的审计报告后30日
内就差额部分进行结算。
8、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应向转让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六、进行该项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股权是出于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现有资产结构进行梳理调整。
2、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投资成本人民币1,057,459.45元,股权转让收入
83,355,498.85元,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61,723,529.55元。
3、本次交易价格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