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09-003
900903 大众B 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3 月27 日上午9:00 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 名,实到7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审查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公交资产的议案》: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整体部署,本公司将通过股权转让形式,定向转让具有公
益性质的公交股权。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根据受让方不同,将进行两个交易。
(一)股权转让方: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股权受让方:上海巴士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公交)
本次交易企业概况:
1、上海大众巴士公司,注册资本9500 万元,为本公司全资公司;
2、上海大众百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200 万元,本公司持有80%股权;
上海百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3、上海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4156.62 万元,本公司持有68.5293%
股权;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1.4707%股权;
4、上海崇明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80%股权;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本次交易企业近三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大众巴士 大众百通 大众公交 崇明公交
营业收入 8,761.36 4,924.48 55,168.47 6,604.68
利润总额 -840.65 1,020.03 -1,257.61 -239.95
净利润 -835.71 983.26 -1,257.61 -239.95
资产总额 16,023.59 7,251.50 87,049.05 7,261.93
2008年度
所有者权益 10,014.82 6,014.53 12,212.66 2,287.78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9,741.69 4,824.25 70,567.82 6,482.942
利润总额 33.58 679.26 -1,876.45 -14.25
净利润 17.67 780.47 -1,876.45 -14.25
资产总额 16,091.65 6,920.83 87,656.67 4,553.78
所有者权益 10,850.53 5,444.81 14,620.46 2,527.73
营业收入 10,351.86 5,443.36 72,230.14 6,343.99
利润总额 963.48 1,152.98 -3,982.34 -288.89
净利润 832.44 829.02 -3,982.34 -288.89
资产总额 18,133.62 7,726.46 73,580.65 5,017.80
2006年度
所有者权益 11,606.47 5,425.11 15,477.62 2,588.37
受让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巴士公交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洪任初
注册资本:300,000,000 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长途客运,汽车租赁,
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安检,车辆维修,驾驶员业务培训,国内贸易(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除外),教育产业投资,资产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二)股权转让方: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股权受让方: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公交)
本次交易企业概况:
上海浦东大众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
96.6667%股权。
本次交易企业近三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指标 浦大公交
营业收入 25,208.64
利润总额 3,307.33
净利润 3,307.33
资产总额 36,332.91
2008年度
所有者权益 18,874.10
营业收入 24,764.63
利润总额 491.98
2007年度
净利润 491.983
资产总额 38,726.34
所有者权益 15,566.77
营业收入 22,775.71
利润总额 991.48
净利润 991.48
资产总额 34,189.89
2006年度
所有者权益 16,861.82
受让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国军
注册资本:150,000,000 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交客运,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企业的投资
和管理。
(三)交易定价原则
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机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国资委核准或备
案确认后的资产评估净值确定。
审计、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
审计机构审计且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完成后予以公告。
(四)本次交易方式
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作协议转让,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完成转让。
(五)期间损益及付款方式约定
1、受让方以现金作为支付本次交易拟出售企业股权的对价。
2、资产评估基准日(2008 年12 月31 日)到2009 年3 月31 日的期间损益由本
公司承担,政府补贴下发到原企业;2009 年4 月1 日起,上述大众公交板块
企业权益归巴士公交或浦东公交所有。
3、对价支付方式分别为:
巴士公交:以经上海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净值,经期间损益清算后作为实际支
付的对价,自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股权转让交割单后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给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浦东公交:以经上海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净值,经期间损益清算后作为实际支4
付的对价,按一次交易,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部分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的
方式。自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股权转让交割单后7 个工作日内由浦东公交支
付应支付对价的51%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余款原则在2009 年12 月31 日前
支付,最迟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一年内付清。
上述大众公交板块企业自2009 年4 月1 日零时起,由巴士公交或浦东公交
对其营运业务、安全服务、机务、财务、行政事务及党群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受油价上涨、人工成本提高、上海市轨道交通大幅扩容以及优惠乘车
等影响,本公司公交客运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本公司的公交客运运行主要依靠
政府的财政补贴,该行业的社会公益性特征十分显著。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巴士公交之公交资产转让协议;
本公司与浦东公交之公交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