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公告编号:2021-012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ST 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宙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袁权、夜文彦、李权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王乐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彭正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彭正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同意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
镇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