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7月26日召开,出席会议全体董事通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上半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至1997年6月30日,本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至1997年6月30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53530307.40元,以现有股本总额104937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2的比例转增股本,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转增股本为20987592股,转增股 本后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2542715.40元,股本总额为125925552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增资配股预案:以公司1996年12月31日 总股本1049379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不以10:3的比例配股,配股价格暂 定为每股4.5-5元。此次配股所募资金拟用于上海市的旧城改造项目。 本方案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上海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本配股预案有效期至1997年12月31日止。
五、鉴于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发生转让,股结构已经变动,审议通过提议改组董事会的议案;同意丁力先生、唐仑千先生、蒋志铮女士、万 文刚先生提请辞去董事职务,一致推荐余力先生、马成梁先生、董事建 明先生、陆申先生、朱新华先生、王关根先生为上海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提议和公司章程(修改 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提议,同意颜祖荫 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马成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成成梁总经理的推荐,聘任颜祖荫先生、陆申先生、周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八、决定于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上 三、四、五、六项决议事项呈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 江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事项。
上海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