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6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23-01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方式,保障现金流合理充裕,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和回旋余地,为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支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0,084,442.16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1,231,728,858.55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3,172,885.86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6,180,598,100.63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289,154,073.32 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房地产、基建是公司的核心主导产业。2022 年,经济下行超预期,市场低迷超预期,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均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特别房地产行业,销售规模大幅下滑,土地市场热度一路走低,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剧。2023 年,
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宏观经济运行有望逐渐复苏回暖,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有望不断改善。但是,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宏观经济与行业市场的复苏回暖还存在艰巨性和不确定性,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顺应中国经济结构性变革的大趋势,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实施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经过持续、主动的调整优化,目前公司已形成以房地产、基建为主业,金融、消费等综合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经营格局。当前,面对新的内外部形势,公司正围绕“再聚焦、再转型、再提升、再优化、再出发”的主线,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新的一年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困难前所未有。面对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公司以牢牢守住现金流安全底线为核心,全力以赴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35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 亿元,累计净减少有息负债约231 亿元,在极端困难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企业大局稳定。
2023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夯实发展基础,特别是着力改善流动性,为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支撑。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虽然宏观经济与行业市场逐步复苏回暖,但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方式,保障现金流合理充裕,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和回旋余地,为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支撑。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公司进一步转型升级,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市场低迷超预期,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均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持企业现金流合理充裕,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