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1-03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物业”)与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签
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 》,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4,802,561 元。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
修改造委托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市北物
业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和控股股东市北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历
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以下简称“市北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保障市北集团所属楼宇的正常使用,市北集团拟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市北物业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市北集团委托市北物业实施对市北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所属楼宇的维修改造。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4,802,561 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算价格。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市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4 月 07 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38 号 16 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北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4 月,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资组建,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市北集团资产总额人民币 3,480,665.53 万元,
净资产人民币 1,058,343.5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3,119.74 万
元,净利润人民币 24,443.7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序号 所属地块 合并项目名称 价格
1 市北园区 12 号地块市北集团所属楼宇维修改造工程 1,733,894 元
12 号地块
2 市北园区 12 号地块市北园区所属公共区域维修改造工程 436,824 元
12 号地块
3 市北园区 13-1 地块市北集团所属楼宇维修改造工程 1,078,317 元
13-1 地块
4 市北园区 13-1 地块市北园区所属公共区域维修改造工程 1,553,526 元
13-1 地块
合计 4,802,561 元
(二)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考市场化价格对市北园区公共区域及市北集团所属楼宇进行工程维修改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1、维修改造范围及分类:由市北集团出资的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市北园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市北集团所属楼宇的屋面、外墙、管道、沉降、照明、消防管道等维修改造;地下车库路面、墙面、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等维修改造等。
2、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程序:维修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流程按《物业维护修缮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3、结算方式:协议所涉项目预算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4,802,561 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价格为结算价格。
4、付款方式: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市北物业凭市北集团指定审计单位的预算审核意见书,经市北集团指定的工程监理和投资监理确认的《付款申请单》、维修项目确认单、验收合格单,开具至预算审核价的 85%发票,递交市北集团,
市北集团应在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质保期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按结算审核价结算 15%的质保金尾款。
5、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孙公司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是市北物业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市北物业的经营独立性。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罗岚女士、周晓芳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 5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维修改造委托协议》,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与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本次借款采取固定利率,以每次支付借款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