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6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萃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新疆
萃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锦投资”)持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81,545,32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9%,上述股份系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新疆亚
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取得的股份
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萃锦投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日内(即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57.0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 疆 萃 锦 投 5% 以 上 非 其他方式取得:81,545,320 股,其中,发
资有限公司 第 一 大 股 81,545,320 6.49% 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41,604,755 股,资本
东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39,940,56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萃锦投资自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取得股份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格区间 源 原因
新疆萃锦投 不 超 过 : 竞价交易减持,2021/11/2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自身经营
资有限公司 12570200 股 不超过:1% 不 超 过 :~ 按市场价格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需要
12570200股 2022/2/26 本取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萃锦投资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根据公司 2016 年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萃锦投资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本公司/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大洲兴业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未来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
/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人由于大洲兴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持的大洲兴业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根据公司 2019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萃锦投资承诺在公司回购股份开始的 6 个月内
及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萃锦投资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萃锦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萃锦投资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