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6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1日、9月25日、9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18年9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与恒大集团签署合作协议,恒大集团拟通过受让除广汇集团控股股东以外的现有股东存量股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获得广汇集团共计40.964%股权并成为广汇集团的第二大股东。上述协议签署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该协议暂时没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具体安排,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1日、9月25日、9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18年9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与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集团”)签署合作协议,恒大集团拟通过受让除广汇集团控股股东以外的现有股东存量股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获得广汇集团共计40.964%股权。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信息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除上述事项以外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根据Wind二级市场估值统计,截至2018年9月26日,证监会房地产业PE(TTM)显示如下:
行业及代表性公司 PE(TTM)
证监会房地产业 10.13
浦东金桥 16.24
万科A 9.12
市北高新 36.00
大名城 9.24
广汇物流 14.50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与恒大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该协议暂时没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具体安排,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