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征询函的回函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24 年 11 月 20 日来函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经核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 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
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不存在
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截至目前,除你公司已披露的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外,广汇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征询函的回函》签字页)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