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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1:方正科技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4

证券代码:600601证券简称:方正科技公告编号:临2019-03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科技”)股东曾远
        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佳华女士、广东万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9年5月11日起
        的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具体价格目前无法确定,待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东曾远
        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增持期间交易价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为针对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中涉及的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的详细公告,不涉及新增的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
        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
        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股东曾远
        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曾远彬,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452811985******34,1985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厚街西环路*号。

  张佳华,女,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405821989******25,1989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时代*栋*号。

  广东万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34723532P;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2单元办公626号之二;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晶瑞;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股东情况:曾远彬先生持有广东万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股份,张佳华女士持有广东万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股份。

  曾远彬先生与张佳华女士为夫妻关系,曾远彬与张佳华合计持有广东万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曾远彬先生、张佳华女士、广东万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876,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60%。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劵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认可而作出的财务投资,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不以谋
求公司控股权为目的。

    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的转变及其股票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1、拟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2、拟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3、拟增持股份价格:增持价格根据公司股票未来6个月内交易价格,具体价格目前无法确定,待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增持期间交易价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拟增持的实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19年5月11日起的6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自增持完成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曾远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