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 方科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完成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执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使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由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变更为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焕新方科”),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背景
2022 年 9 月 2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于同日依法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6)。
公司、公司管理人与重整投资者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曾用名: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约 21.95 亿元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9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约 19.75 亿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约 41.70 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约 12.51 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者,其余约 7.24 亿股全部用于清偿普通债权。完成分配后,华发科技及其指定主体将持有公司 29.99%股权。华发科技有权在确保自身实际控制公司的情况下,将其应受让的不超过 9.99%的股权指定由第三方受让,被指定主体应当是华发科技的一致行动人,与华发科技共同承诺锁定 36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方正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与重整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及《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9)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0)。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2)京 01 破 249 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方正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5)。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华发科技和焕新方科送达的《告知函》,2022
年 11 月 24 日,华发科技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签署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华发科技及其指定出资主体焕新方科与胜宏科技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关系行使重整后公司股东权利,协议有效期为各方均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后的 36 个月。华发科技指定焕新方科受让占重整后公司总股本 23.50%的股份;指定胜宏科技受让占
重整后公司总股本 5.49%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和 1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6)、《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发科技、焕新方科、胜宏科技)。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华发科技送达的《告知函》,2022 年 12 月 15
日,华发科技与湖南祥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鸿房地产”)签署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华发科技及其指定出资主体焕新方科与祥鸿房地产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关系行使重整后公司股东权利,协议有效期为各方均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后的 36 个月。华发科技指定祥鸿房地产受让占重整后公司总股本 1.0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和 1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整投资者增加一致行动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6)、《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华发科技、焕新方科、胜宏科技、祥鸿房地产)?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总股本2,194,891,20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1,975,402,083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170,293,287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进行分配,其中1,250,670,956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者,并由重整投资者及其指定主体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受让;
其余724,731,127股全部用于清偿普通债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将转增形成的1,975,402,083股中的1,624,725,316股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2023年2月28日,公司收到焕新方科、胜宏科技、祥鸿房地产送达的《告知函》,华发科技指定主体焕新方科、胜宏科技、祥鸿房地产于2023年2月27日分别收到专用账户划转的公司股票,划转数量合计1,250,670,956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收到划转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股) 例(%)
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80,018,922 23.50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28,949,101 5.49
湖南祥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702,933 1.00
合计 1,250,670,956 29.99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权划转前,华发科技及其指定主体焕新方科、胜宏科技和祥鸿房地产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华发科技及其指定主体将持有公司总股本 29.99%的股份,其中:焕新方科持有公司总股本 23.50%的股份;胜宏科技持有公司总股本 5.49%的股份;祥鸿房地产持有公司总股本 1.00%的股份。焕新方科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