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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28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0-041 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12 月
    27 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 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大学堂3
    号会议室召开,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 人,共持有代表
    公司273,712,421 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704%。其中参与表
    决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 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8,099,405 股
    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46%。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董事侯郁波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北大方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东莞
    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92.05%股权的议案》,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
    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
    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因此参加表决的股份数为18,099,405 股,其中同意2
    票18,099,40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
    权总数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海江律师、高柳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