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0-036 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1 月5 日在北京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2010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会
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方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董事会选举方中华先生、王善迈先生、傅林生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傅林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选举方中华先生、王善迈先生、傅林生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王善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方中华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朱兆庆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侯郁波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朱兆庆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侯郁波先生、丛有江先生、胡永栓先生、贾
朝心先生、黄肖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余竞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朱兆庆先生、侯郁波先生、丛有江先生、胡永栓先生、贾朝心先生、黄肖峰先生以及余竞贤女士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董事会聘任戴继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方中华先生、李友先生、王善迈先生、傅林生先生、侯郁波先生简历详见公
司临2010-028 号公告,其他人简历见附件。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继续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相互担
保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
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
期限为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8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34 号公告。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人民币13500 万元向北大方正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
司签署协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方正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0】427号),成
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3241657,金融许可证号:00454509,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
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层。
方正财务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有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事项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
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目前方正财务公司股本结构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
正”)出资人民币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方正控股”)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为进一步扩展业务,现方正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拟增资至人民币20 亿元,公
司将出资人民币13500 万元参与增资,增资后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5%;北大
方正将出资人民币73000 万元参与增资,增资后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方正
控股将出资人民币83500 万元参与增资,增资后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2.5%。参
与增资三方公司分别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报审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出资。
北大方正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1 条款的规定,三方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故本公司5 名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同意本公司参与方正财务公司的增资,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增资方正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持有该公
司股权比例,同时提高和改善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协议给予公司补偿款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北大方正与本公司签署协议给予公司补偿款人民币
6000 万元,本公司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基于本公司和北大方正与宏碁股份有限公
司和上海宏碁电脑有限公司四方合作协议的框架,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宏
基公司在方正品牌PC 业务及人员安置分流方面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以期实现本
公司业务的顺利转型。
上述该补偿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北大方正、本公司、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碁电脑有限公司签署合
作协议,开展业务合作。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将终止与北大方正之间PC 产品
中的电脑产品、电脑外设产品、5 英寸以上(不含本数)屏的电子书和MID 产品
相关业务的品牌许可协议,为此本公司需将从事该等业务的部分员工进行安置分
流,而本公司在过去经营方正PC 业务过程中也为方正品牌做出贡献,现经北大方正与本公司双方协商,因公司与宏基公司在方正品牌PC 业务及人员安置分流
进行合作,预计支付补偿金的总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该补偿金由北大方正承
担,该协议生效后30 个工作日内,北大方正应向本公司支付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6 日
附件:
朱兆庆,男,51 岁,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服务平台总经
理、本公司助理总裁等职务。
丛有江,男,46 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本公司销售平台东
北大区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服务平台总经理,公司销售平台副总经理、总经
理,公司助理总裁。
胡永栓,男,45 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下属珠海方正科技多
层电路板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珠海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厂长,桂
林利凯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景旺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
跃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贾朝心,男,35 岁,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助理总裁,曾任本公司东莞工厂部
长、总监、副总经理,公司制造平台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平台总经理。
黃肖峰,男,49 岁,高中学历,香港居民,现任方正科技香港公司总经理,曾
任本公司助理总裁。余竞贤,女,45 岁,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贵航集团华阳电工
厂财务部主任、上海科世达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本公司财务部总经
理。
戴继东,男,33 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管理
部总监,曾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专员,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