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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8: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600598: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0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守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本期审计费用在 2020 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96,083,602.87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 5%任意盈余公积金149,412,540.43 元后,2020 年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6,671,062.44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6,418,558.63 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65,346,595.03 元结转以后年度,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关于 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王守聪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叶凤仪先生、董事彭荣君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 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93×1.47 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慎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六、关于制定公司《安全应急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
午 14:30 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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