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含 A、B 股)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
计情况 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梁志勇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06 年 签署泰福泵业、和泰机电、楚环科
技、华达新材等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 朱海超 2017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5 年 签署新安股份等审计报告
计师
项目质量控 邓德祥 2006 年 2004 年 2004 年 - 签署凯恩股份、罗博特科、云中马、
制复核人 凯伦股份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共计 2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职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