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合肥星宇部分股权并增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就受让合肥星宇部分股权并增资事项签署协议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并签署协议,以出资总额不超过21,000 万元,通过受让合肥星宇部分原股东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取得
合肥星宇 51%以上的股份,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n.cn《新安股份关于拟受让合肥星宇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2021-002 号)。
根据董事会授权,近日公司与合肥星宇原股东经过系列磋商,最终就受让原股东股权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各方确定,本
公司出资 8,265 万元,以每股 6 元的价格,受让覃兆海、张习奇等 22 位股东持
有的合肥星宇 1,377.50 万股股权;同时,公司以每股 6 元的价格,单方出资 9,600
万元,取得合肥星宇新增 1,600 万股股权。受让和增资完成后,合肥星宇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4,000 万元增加至 5,600 万元,公司合计持有合肥星宇 2,977.50 万
股股权,占合肥星宇总股本的 53.17%,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肥星宇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合肥星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 万元增加至 5,600 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共出资 17,865 万元,通过受让老股并增资的方式合计获得合肥星宇 53.17%的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