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3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并购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
供应链融资等,资金用途为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存量授信到期续贷、债务结
构优化、补充流动资金等。预计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综合授信 授信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 预计申请授信条件
类型
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邮储银行、
其他融资 中信金融资产河南分公司、中航租赁、中银资 27 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
类型 产、南京银行、浙江民泰银行、广元农商行、 保、抵(质)押担保
海通租赁、平安租赁等机构
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
供应链融 嘉能可有限公司 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广元中孚高精
资 8 铝材有限公司10.44%和32.56%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合 计 35
实际授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内的机构。在授信额度内,允许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前述授信额度可能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况,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银行等机构授信批复为准。同时,以上授信可能也存在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附属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均以机构批复为准。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贷款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三、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等,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资金用途为公司及控股
/全资子公司存量授信到期续贷、债务结构优化、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办理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