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4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185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基本情况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 289 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18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1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
予 289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9,185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289 人
4、首次授予价格:2.1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例 告时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1 崔红松 董事 1,130 11.77% 0.29%
2 马文超 董事长 950 9.90% 0.24%
3 宋志彬 董事 560 5.83% 0.14%
4 钱宇 董事、总经理 510 5.31% 0.13%
5 郭庆峰 董事 320 3.33% 0.08%
6 曹景彪 董事、副总经理 320 3.33% 0.08%
7 张风光 副总经理 160 1.67% 0.04%
8 王力 副总经理 460 4.79% 0.12%
9 郎刘毅 总会计师 90 0.94% 0.02%
10 杨萍 董事会秘书 90 0.94% 0.02%
小计 4,590 47.81% 1.1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 4,595 47.86% 1.17%
员(279 人)
首次授予合计 9,185 95.68% 2.34%
注 1:上表中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注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二)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
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2022】
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7 号《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止,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实际收到 289 名特定对象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 91,850,000.00 元,定向发行后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合计 4,014,298,114.00 元,新增注册资本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85 万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22,448,114 股增加至4,014,298,114 股。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仍为 1,077,248,821 股,持股比例由 27.46%下降至 26.84%;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仍为 40,0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1.02%下降至 1.00%;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117,248,821 股,持股比例由 28.48%下降至 27.83%(前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0 91,850,000 91,850,000
无限售流通股 3,922,448,114 0 3,922,448,114
总计 3,922,448,114 91,850,000 4,014,298,114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经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17,175.95 万元, 2022—2024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9,185 17,175.95 6,440.98 8,587.98 2,146.99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