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的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30%
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累计向豫联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
的 70%;豫联集团持有的林丰铝电 30%股权已完成质押担保解除并转让至中孚实业。
一、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需于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豫联
集团支付交易总价款 102,591.90 万元的 70%,计 71,814.33 万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向豫联集团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30%,计 30,777.57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累计向豫联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70%。
(二)质押担保解除手续办理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
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安排,豫联集团将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
政策,及时跟进债权人办理进度。2022 年 6 月 15 日,豫联集团持有的林丰铝电
30%股权原质押担保解除手续已按计划办理完毕。
(三)工商变更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林丰铝电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林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东工商变更。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林丰铝电 3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持有林丰铝电 70%股权。具体如下图所示: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 河南中孚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9% 51%
河南中孚铝业 30%
有限公司
70%
林州市林丰铝电
有限责任公司
60%
广元市林丰铝电
有限公司
注: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投资控股”)和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圣国创”)分别以 1 亿元人民币对林丰铝电全资子公司广元林丰铝电以明股实债的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共计 2 亿元,广元投资控股、同圣国创出资按 8%/年的固定收益分红,该增资款使用期限为 5 年,5 年期满后退出,广元投资控股、同圣国创持有的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40%股权收益及表决权仍全部由林丰铝电享有。故林丰铝电实际持有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68 号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