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0,298,769 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占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的 43.10%。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已完成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
等环节。
厦门豫联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
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过户完成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厦门豫联因与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资产”)借款合同纠纷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司法拍卖其持有的公司 30,298,769 股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7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上公开司法拍卖,并全部竞价成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1-
064 号、临 2021-075 号和临 2022-002 号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及持股变化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厦门豫联《告知函》,获悉上述司法拍卖涉及的 30,298,769 股
股票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前,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0,298,76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9%;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份过户完成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厦门豫联为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过户完成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