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595 沪市 中孚实业


首页 公告 600595: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600595: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600595: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1 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
出(2020)豫 01 破申 112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 01 破申 112 号《决定
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0-069 号公告。

  经法院同意,中孚实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网
络会议形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8 时 30 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 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下表决”和“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

    三、会议主要议程

  中孚实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包括: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表,并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四、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 13.4.1 条第(七)项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 13.4.14 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