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1 月 3 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
司 ”) 在 《中 国证 券报 》、 《 上海 证券 报》 、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6),公告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
联集团”或“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相关事宜。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接到豫联
集团管理人《关于豫联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延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豫联集团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 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1-031 号公告。
现因豫联集团部分债权人未在原表决期限内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向管理人提出延期表决申请,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参与决策的权利,保障表决结果的公正性与稳定性,豫联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表决,具体表决结果管理人后续将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