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收购标的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
2、交易金额:人民币1,674.89万元
3、收购方: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一、交易概述
根据《巩义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提升巩义市热电联产供热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以打破传统的垄断供热方式和经营管理体制,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拟收购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国投”)持有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51%的股权。
中孚热力现为中孚电力的参股子公司,中孚电力持有其49%的股权。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孚热力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71号】中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巩义国投以1,674.89万元作为竞拍底价转让中孚热力51%的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收购完成后,中孚热力将成为中孚电力的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事项已于2017年6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收购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住所:巩义市园丁街19号
法定代表人:范军辉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服务;经政府批准持有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投资;负责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划转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
股东:巩义市财政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岩鹏
经营范围:城市供热;热力设备、器材、器具的销售。(以上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
股东持股比例:巩义国投持有51%的股权,中孚电力持有4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孚热力资产总额为50,489.29万元,负债总额为47,892.05万元,净资产为2,597.24万元;2016年1-12月利润总额为-734.41万元,净利润为-734.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中孚电力收购巩义国投持有的中孚热力51%的股权。
(2)定价政策: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孚热力2016年度审计报告【 (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71号】中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巩义国投以1,674.89万元作为竞拍底价转让中孚热力51%的股权,此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准政府股权交易备案,并正式挂牌,最终交易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中》供热规划安排,巩义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将大幅扩展。本次中孚电力收购中孚热力51%的股权,有利于其充分利用自有发电机组余热,增加供热面积,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71号审计报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