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 临 2022-011
债券代码: 163427 债券简称: 20 泰豪 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的股东中国海外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外”) 持有公司 51,996,672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的 6.10%, 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海外本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51,996,672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的 100%。
2022 年 4 月 14 日, 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通知书》( ( 2022) 晋 01 执保 47
号)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划转通知》( 2022 司冻 0413-1 号), 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海外持有的
公司 51,996,672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股 东 名
称
是 否 为
控 股 股
东
冻结股份数
量( 股)
占 其 所
持 股 份
比例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比例
冻结股份
是否为限
售股
冻 结 起
始日
冻结到期
日
冻 结 申
请人
冻 结
原因
中 国 海
外 控 股
集 团 有
限公司
否 51,996,672 100% 6.10% 否 2022 年 4
月 13 日
24 个月,
自转为正
式冻结之
日起计算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中 级 人
民法院
执 行
需要
注:本次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 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中 国 海 外 控 股
集团有限公司 51,996,672 6.10% 51,996,672 100% 6.10%
注: 中国海外所持公司股份由于其他事项处于司法轮动冻结状态, 具体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
号: 临 2021-041、 临 2022-002、临 2022-007)。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国海外系公司第三大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无
董事席位, 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 并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