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09-02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泰豪科技”) 配股方
案经2008年3月21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2009年3月21日召开的
200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延长公司配股项目有效期,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2008年第129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员会证监许可[2009]670号文
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9日泰豪科技总股本294,495,615股为基
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88,348,68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
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可配售69,108,257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进行,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19,240,428
股。
3、本次配股价格为7.56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9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豪科技全体
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9年8月7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
利息,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
构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9
年7月27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上的泰豪科技《配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
下列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泰豪科技/发行人 指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3的比例配
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
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 指 2009年7月29日
全体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泰豪科技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泰豪科技股东
精确算法 指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
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
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
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
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
售总量一致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以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9日公司总股本294,495,615
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共计88,348,68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
19,240,428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69,108,257股。
4、泰豪科技第一大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泰豪科技第一大股东同方股
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7.56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09年7月29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
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即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和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2)网上发售对象: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09年7月29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
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有限售条件股股
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
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T-2日)
2009年7月27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
公告
正常交易(T-1日)
2009年7月28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日)
2009年7月29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1日)-(T+5日)
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
8月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公告, 网
下配股于T+5日中午12:00截止
全天停牌
(T+6日)
2009年8月6日
获取保荐机构清算数据,网下验资,确
定老股东认配比例;发行成功,登记公
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T+7日)
2009年8月7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
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9年7月30日(T+1日)起至2009年8月5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
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
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
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
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和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于缴款期内将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泰豪科技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
证,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泰豪配股”认购单(请投资者根
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00590”,配股价7.5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
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查看“泰豪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
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泰豪科技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7.56元
/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去尾数取
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
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泰豪科技配股认购资金”字
样):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 号:310066726018150002272
汇入行地点:上海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66726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汇入行联行行号:61201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9年8月4日(T+4日)17:00前划出认购
资金,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