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5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化工”)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登记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为:榕泰瓷具所持有的广东榕泰 17,061,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42%;兴盛化工所持有的广东榕泰 18,980,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7%。合计被司法拍卖减持 36,042,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12%。
●本次权益变动前,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兴盛化工和杨宝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936,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50%。本次权益变动后,兴盛化工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宝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93,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38%。
●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各司法拍卖受让人均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减持规定。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 1
因公司、兴盛化工、杨宝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揭阳分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工商银行揭阳分行向广东省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
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5202 民初 3162 号。
2022 年 1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2)粤 5202 执 1506 号之一,裁定变卖兴盛化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618222860M,证券账户 B8****03)所持有 ST 榕泰(证券代码 600589)2,314,273 股,所得价款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清偿债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23 日、2022 年 10
月 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诉讼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064、2022-114 和 2022-155)。
(二)案件 2
因公司、榕泰瓷具、兴盛化工、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宝生和林凤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汕头分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兴业银行汕头分行就涉及的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就涉及的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前期已收到汕头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21)汕仲案字第 150 号和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粤 52 执 453 号,汕头仲裁委员会和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进行裁决和执行。
2023 年 6 月,公司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
粤 5202 执 694 号之一,裁定如下:(1)拍卖被执行人榕泰瓷具持有的广东榕泰(证券代码 600589)的 17,061,90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2)拍卖被执行人兴盛化工持有的广东榕泰(证券代码 600589)的 16,666,66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6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7)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2023-042和 2023-069)。
二、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查询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站及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榕泰瓷具持有的公司 17,061,905 股股份、兴盛化工持有
的公司 2,314,273 股股份和 16,666,667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完成网络
拍卖竞价,并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完成了过户登记(具体情况如下表)。本次权
益变动后,兴盛化工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宝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893,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38%。
出让方 受让方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榕泰瓷具 钱林洁 17,061,905 2.42%
兴盛化工 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314,273 0.33%
兴盛化工 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6,666,667 2.37%
合计 - 36,042,845 5.1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经济试验区 5 号路边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工业区内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杨宝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兴东居委东湖路四座 2 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 52,946,228.00 7.52 35,884,323.00 5.10
限公司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 18,980,940.00 2.70 - -
有限公司
杨宝生 2,008,893.00 0.29 2,008,893.00 0.29
合计 73,936,061.00 10.50 37,893,216.00 5.38
注:本公告数据采取了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榕泰瓷具和兴盛化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本次各司法拍卖受让人均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减持规定。
五、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和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重整计划》的要求,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票将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实施后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六、报备文件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